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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物质
一、标准物质种类
1、食用盐中碘成份分析标准物质
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国家一级标准物质,每套含高中低三种浓度,每个浓度3袋,每袋约11克,有效期2年。
2、冻干人尿中碘成份分析标准物质
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国家一级标准物质,高中低三种浓度,有效期2年。
二、适用范围
适用于尿碘、盐碘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、实验室间比对测试、检测方法学评价等。
三、定购方法
定购尿碘、盐碘标准物质请打电话至010-61739541或填写此表,并传真至010-61739541,并通过汇款至我单位,款到发货。
联系人:王建强
四、汇款方式
本标准物质由北京市昌平卫康科技开发公司(我单位下属开发公司)
代为销售。
银行汇款
单位名称:
北京市昌平卫康科技开发公司
开户行: 北京市昌平区工商银行沙河分理处
帐 号: 0200011709014489508
注意:汇款用途一栏一定添写“购碘标准物质”
急需发票者请将支付凭证传真至010-61739541。
银行汇款
地 址:北京昌平流字5号
邮政编码:102206
收款人: 王建强
联系电话:010-61739541 传真: 010-61739541
五、邮寄方法
通过邮局邮寄,分特快专递和普通快件两种,邮费自付,可开成样品费。如需邮寄请注明单位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。 |